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人:临床教务处 日期:2020/9/27 19:00:16 人气:2150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文件
一临院发〔2020〕6号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校教〔2020〕80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20〕8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推免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汛
副组长:杨永秀
成 员:万江厚 郁 刚 滕永军 常桂霞 张树海
岳红梅 张 磊 杨蔚利 王燕萍 郑茂华
张 莉 谢 龙 李雪斐 陈 旭 赵彦龙
孙奕雯 高芦瑶
三、名额分配
1.推免生名额分为普通名额和专项名额。学校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普通名额35名。
2.普通名额按2021年毕业生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含校内优秀推免生培育计划)分别为:
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推免名额29名;
2016级麻醉学专业:推免名额2名;
2016级医学影像学专业:推免名额2名;
2017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推免名额2名。
3.学校设立“优秀导师”计划200个,鼓励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用于优秀导师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生源。我院有2名优秀导师(附件3)分配到3个推免名额。
4.学校设立“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60个,用于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研究生。
5.“创新人才推免”及“农村学校硕师计划”推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及“推免辅导员”计划由学生处负责。
四、推荐办法
学院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原则与要求进行,完全公开、透明。
(一)推荐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2021年本科毕业生。普通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年级各专业前35%;申请“优秀导师计划”学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年级各专业前50%;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学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年级各专业前40%;申请“创新人才”计划学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年级各专业前80%。
2.被推荐的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记录。
3.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4.国防生需有“空军驻兰州大学选培办”同意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
5.普通名额推荐学生在校期间,必修课补考不超过1门。
(二)对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要求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再参加毕业就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成绩计算
1.学院对普通计划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各专业进行综合测评排名后,前35%的学生按照学业成绩及综合评价得分核算总成绩。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占80%,综合评价得分占20%。依据成绩排名在限额内推荐,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综合评价由学院专家组依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进行评价,同一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时不累加。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80% + 综合评价得分×20%
(四)时间及要求
1.学院推荐工作于10月4日17:00前结束。
2.普通班综合测评前35%的学生,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的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附件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综合评价所需的各项材料(每项只限一份)交至学院学生管理科审核,逾期未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普通名额推免资格。入围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应在年级辅导员处签署书面承诺书。
3.申请“优秀导师”计划的学生,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的2021年优秀导师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申请表(附件4)、个人简介、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件)交至学院研究生处审核,逾期视为放弃该专项名额推免资格。
4.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须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管理科,由学生管理科审核汇总后将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本人书面申请(附件2);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打印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学校将于10月2日组织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教务处网页适时公布)。答辩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科研训练情况等。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
参加“创新人才推免专项”面试的学生须于9月30日16: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jxk@lzu.edu.cn,答辩顺序由教务处随机产生并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
5.申请其它专项推免的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
6.学生本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均需保证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免资格。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7.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学院将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学院教务科宣传栏公示。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第一临床医学院推免工作监督电话:8356236
附件:1.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