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22/6/7 10:17:40 人气:19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必修环节,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开端。
第二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成绩管理的规定,课程学习达到要求并成绩合格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选论文的题目,向所在学科、导师及有关人员做出选题论证报告。导师负责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工作是否达到开题具备的条件。论文开题报告通过论证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没有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更好保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开题报告要求
第四条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进行,最晚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
第五条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撰写,经导师审查同意方可进行开题汇报。导师应充分了解研究领域进度,结合研究生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第六条 开题报告的内容构成
研究生应选择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前沿,对提高临床诊疗,促进人体健康,推动医学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有明确的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一)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二)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三)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五)课题的创新性;
(六)计划进度、预期进展、经费预算和预期成果;
(七)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及参考文献、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第三章 开题报告形式及程序
第七条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以答辩形式公开进行,研究生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导师及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开题报告评审会程序如下:
1.《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召开开题报告评审会。
2.导师负责组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评审。
3.开题报告评审会的程序为:①研究生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②评审小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③导师发表意见;④评审小组讨论开题报告合格与否并宣布结果。
第九条 评审小组成员组成
应是责任心强、学风端正,在该学科领域有很好的学术造诣,在与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评审小组成员至少由3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评审小组成员至少有一名博导,且成员具有正高职称(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评审小组成员至少有一名硕导,且成员至少具有副高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
第十条 开题考核评分
评审小组就开题报告所涉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并就该生的研究领域进行提问,考查学生对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国内外研究动态、重要文献资料及有关的实验方法掌握情况等;同时针对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意见。考核专家组就上述内容逐条评分,不记名填写《开题报告考核评分表》。
第四章 评阅结果与意见
第十一条 评阅结果与意见
我院研究生开题报告的专家评阅意见共分为三级,开题报告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
同意开题(优秀、合格):达到研究生开题的要求,直接开题;
修改后直接开题(良好或一般、合格):基本达到研究生开题的要求,申请人需参考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开题报告,修改后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开题。
不同意开题(不合格):未达到研究生开题的要求。在3个月内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必须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第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前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研究方向。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研究方向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3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重新提交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完成开题报告后,研究生需将《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专家、导师签字pdf版本及word版本)上传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