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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规定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18/11/7 16:04:36 人气:2132

 

一临院发〔20189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规定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84号)对拟录取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在学期间全身心投入学习的要求,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临床医学统招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以四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二、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保证至少两年全脱产学习,脱产学习自入学报到之日起,结束时间(多于两年)由研究生处进行学术成果考核达到申请博士学位成果要求后确定。发表SCI2区及以上文章2篇或SCI3篇及以上,可申请提前结束全脱产,经学院审核,导师及学院同意后可办理结束全脱产手续。

三、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签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协议书》方可通过新生的学籍审核。

四、博士研究生脱产期间享受我院尚德助学金。

五、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认真执行学校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院请销假制度,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及要求完成学业。在学期间如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按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项培养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学院将不受理开题、中期考核、毕业资格等资格审核。

六、博士研究生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院级学术交流活动。(全年至少12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达标者,影响尚德助学金的发放。

七、本规定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协议书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