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8级临床医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创建人:学生党总支 日期:2020/7/13 17:41:33 人气:1477
根据《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大类专业分流方案》(校医发〔2019〕15 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共同协商,制定临床医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杨永秀
成 员:万江厚、常桂霞、郁刚、畅兆锋、王燕萍、张莉、骆文秋
秘 书:王燕萍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强专业导论课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学生理性选择分流专业。
2.确保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分流实施细则和实施过程保证学生的知情权。
3.坚持“成绩优先、志愿结合、名额限定”的原则。限定分流专业学生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必修课成绩排名,结合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学校从2018级开始,按照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包括了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4个专业的学生,入校后根据《兰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培养,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大类专业分流。包括2017级降级的学生、2018级转学的学生。其他学生均需要参加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人数:
大类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专业上限人数 |
已按专业录取人数 |
分流上限人数 |
所属学院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175 |
3 |
17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麻醉学 |
15 |
|
15 |
||
医学影像学 |
15 |
1 |
14 |
||
儿科学 |
15 |
|
15 |
三、专业分流具体办法
1.专业分流成绩的算法为大学一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占三分之二,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不计入英语课)加权平均成绩占三分之一,合计总分。加权平均成绩的算法为课程成绩乘以学分,累积后除以总学分。
2.公示学生专业分流成绩及排名,公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专业录取人数上限。
3.专业分流前,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进行专业介绍。
4.集中参加专业分流的所有学生,按照专业分流成绩排序,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申请,依次选择专业;各专业选择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后,该专业不能再被选择。
5.不选择专业的学生,应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调剂。
6.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的专业执行。
7.学生专业分流成绩需经过学院审核、院务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8.分流结果需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后,按规程进行专业和班级重组;名单在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后报医学部教育教学处备案。
9.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向所在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大类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临床医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