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20/7/8 17:35:38 人气:4869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结合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同时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纪委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进行全程监督和纪律检查,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纪检督导。
二、复试形式
经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复试采取线下+线上方式进行。
所有考生原则上进行线下复试,如个别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线下复试的,可申请进行线上复试。
申请线上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0年7月9日上午12:00前将线上复试申请表(附件1)手写签字后发送到ldyyyjszs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线上复试。
所有线下复试考生务必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健康出行码和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
线上复试统一使用“钉钉”平台。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有音频和视频传输功能的电脑和手机,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并做好测试;
2.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上同时安装钉钉软件或APP,用博士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账号。复试过程中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并确保网络畅通;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封闭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若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有困难,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三、复试对象
1.初审、复审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录取分数控制线的普通招考考生。
注: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与要求
1.线上复试考生:7月10日下午18:00前将复试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兰大一院研究生处招生办邮箱 ldyyyjszsb@126.com,统一命名为“姓名-准考证号-复试材料”。
2.线下复试考生:7月12日上午12:00前将复试材料(原件审核、提交复印件)和健康出行码、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提交至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研究生处办公室。
(二)复试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
①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④手写签字版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⑤手写签字版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
⑥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请提供扫描件。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加盖有在职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若已离职请提供相关证明。
(3)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来自52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费用
普通招考考生在复试前应交纳复试考试费110元/生,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4),复试考试费交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硕博连读考生不需缴费。
五、复试安排
(一)同等学力复试加试
加试科目:政治理论、医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
加试形式:在复试面试过程中进行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并给出加试科目成绩。
(二)复试内容
1.申请材料评价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评价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和在读硕士考生除外)、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及自我评价等材料,对照考生的申请材料评价表,逐项认真评估并给出成绩(满分100 分)。申请材料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复试笔试
业务课二考试(笔试):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业务课二考试内容扩充到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不再单独组织。
3.复试面试
(1)面试时间:学院将于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进行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请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通知。
(2)面试内容:
①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读能力;
②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核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前沿进展、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通知,提前查看复试名单、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1.线下复试流程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面试。
2.线上复试流程
流程及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附件5)
1.参加线上复试的考生请用初试时实名注册的钉钉号提前向本人所在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消息(备注“复试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提前主动添加工作人员为钉钉好友。
2.添加好友后,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身份验证和考前培训,向考生发布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讲解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等。
3.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在复试面试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及线上抽签工作,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4.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钉钉”平台,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诚信应试承诺书》候考,并主动配合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工作。面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5.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组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严格按照面试流程开始进行复试。
6.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7.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各复试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七、线上复试注意事项
1.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2.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过程中务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务必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级秘密。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申请材料评价×25%+复试面试成绩×75%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
九、录取
(一)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医学部下拨的招生指标,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生源情况和兰州大学及医学部相关文件确定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学科需求、博士生培养质量、科研项目与产出情况等确定导师招生指标。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所有考生按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及学院复试要求且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可以在院内申请调剂,具体的院内调剂办法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
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上报兰州大学医学部及研究生院。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保证至少两年全脱产学习,须在入学前签署同意脱产协议书,并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结束时间(多于两年)由研究生处进行学术成果考核达到申请博士学位成果要求后确定,博士研究生全脱产期间享受我院尚德助学金。对于无法保证在学期间脱产学习时间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各科目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分数线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申请材料评价成绩不及格者;
4.复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6.总成绩不及格者;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8.硕博连读考生硕士期间所欠学费未结清者;
9.无法保证在学期间脱产学习时间的考生。
(三)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来自52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入学后资格审核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咨询及申诉渠道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 求 ,在 兰 州 大 学 第 一 医 院 网 站( 网 址 :https://www.lzdxdyyy.com/)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625163
联 系 人:郑老师 高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研究生处
(二)学院申诉电话及邮箱
申诉电话:0931-8356236
电子邮箱:医院官网首页廉政举报箱
(三)医学部申诉电话及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157
(四)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十四、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申请表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二维码(支付宝、微信均可交费)
附件5: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
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