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我院学生参加2016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创建人:管理员 日期:2016/3/16 12:08:25 人气:2861
关于指导我院学生参加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科室(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培养与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专业教师指导作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现决定我院项目申报办法如下:
一、指导教师:
1、2013、2014、2015年度获院内科研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2、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参加)
3、现有在研课题需要学生参与的项目负责人(短信报名)
4、本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热爱科研的职工(短信报名)
二、项目申报
1、必须参加的指导教师名单由科技处确定,自愿参加的指导教师尽快短信报名(编辑姓名、科室、手机号码,发送给李雪斐老师15117135986)
2、我院在读本科生做为项目申请人,根据科技处公布的指导教师名单,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并共同确定申报题目和内容(由于时间紧迫,建议指导教师结合已有的课题进行申报,学生参与事务性工作,促进科研顺利结题)
3、申请项目的学生负责在网上下载申报表,于3月25日前填写申报表并交到学生团委(医院行政楼一楼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5日—4月1日 学院召开创新创业动员会、培训会,指导学生选题并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及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各学院工作统计表;
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1日,校团委确定各个学院立项情况;
第三阶段:4月—11月中旬,各学院督促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9月中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第四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初,项目结项;
第五阶段: 12月中下旬 评优表彰。
四、其它
1、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大类,资助金额由学院根据学生项目评审情况确定。
2、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及立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
3、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各类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要求申报研究项目。鼓励学生将社会实践调研类课题与创新创业项目有机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
4、2015年已申报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5、参与指导教师在研项目的学生,成果属名由指导教师确定.
6、联系电话:6916、6284。
7、详细通知请查阅校团委团联发[2016] 3 号。
链接地址:http://http://tuanwei.lzu.edu.cn/tw/html/twwj/9191.html
学生党总支
科 技 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