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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卓越计划”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创建人:学生党总支 日期:2018/3/22 8:45:34 人气:2489


为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双一流”学科建设,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发挥科研育人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兰州大学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书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实际,特制定“卓越计划”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1. 项目的定位与主要内容

创新人才培养是学校使命与职责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一流学科的主要内容。“卓越计划”作为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而搭建的实践平台,旨在积极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参与一流学科领域的科研项目,运用一流学科的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带动学生在科研创新中能够有更多高水平学术论文成果的产出,引领大学生深入开展创新创业行动。“卓越计划”以学生参与临床医学科研项目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临床思维、创新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为核心,对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医学生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强大支持和保障。

二、项目的实施

(一)项目要求

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设立“卓越计划”专项资金,每年支持本科生培育项目和研究生培育项目,用于学生开展临床医学的科研创新项目。

项目具体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联合各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教研室具体负责培育项目选题库和指导教师库名单提出,以及培育项目的遴选和具体实施;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结项的评审,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服务保障。

培育项目每年3月份启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2,最少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员第一临床医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科生或者研究生

培育项目应紧紧贴近临床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及医学前沿研究领域,应用科学方法开展创新型研究。学院鼓励与医学有关的跨学科研究。学生也可根据选题库结合个人兴趣自行选题。

培育项目的研究目标必须明确,设计方案科学,论证准确严密,方法现实有效,具备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项目申报必须以团队的方式提出申。本科生项目团队原则上由4-8名本科生组成,研究生项目团队原则上由2-3名研究生组成。学院鼓励由不同年级学生组成项目团队。每年每名生以负责人身份最多申报1个项目,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未结题的国家级、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该项目。每个项目团队至少应该有1主治医生职称以上的院内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二)项目遴选

每年3月初,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向各教研室征集本年度“卓越计划”培育项目课题,形成项目选题库及指导教师库名单,并向学生公布

3月中旬,下发项目申报通知,组织学生根据选题库及指导教师名单,组建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申报。

3月下旬,由各教研室组织立项答辩,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报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汇总。拟立项项目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联合第一医院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通信评审,确定最终资助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立项名单。

立项名单有争议者,可向相关教研室提出复议,教研室同意后提交学院。学院组织5名专家进行匿名复评。匿名评审专家有3人以上(含3人)同意立项后,可增补为正式项目。

立项名单公布一周内,由学院、指导教师和培育项目学生团队共同签署项目协议书。

(三)项目质量监控

确定立项后,每个项目团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立项后1月内制定出详细可行的项目进展计划,报送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备案

每个项目实施周期内要组织不少于4次的项目进度汇报,并进行写实性记载;进度汇报要求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成员累计两次不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可直接取消项目成员资格;项目进度汇报后由指导教师出具指导及评价意见,填写项目活动开展情况记录表。项目指导教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地与项目团队负责人和成员进行沟通。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根据每个项目的实施周期,开展项目进展中期检查,督促项目正常进展。通过中期检查,发现偏离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要终止项目团队的资格。

经项目指导教师审核项目同意后,负责人可以提交结题申请,参加结项答辩。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审核结项材料并签字确认,确保项目的结项材料符合学院基本要求。如果查重发现项目成果系剽窃或抄袭,将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员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指导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结项考核要求,应达到计划书确定的目标,发表CSCD 学术论文 1 篇以上(包含1篇

结项答辩第一临床医学院联合第一医院科技处统一组织,每年12月份举行,采取评审专家现场打分制,得分结果决定项目是否予以结项。对于结项评审不合格的团队,停止指导教师两年的指导资格,学生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培育项目申报。

每年将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论文成果编入第一临床医学院“卓越计划”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论文集。

三、项目的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卓越计划”专项资金由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专人进行管理,每年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对根据要求按时完成的项目,学院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分三次拨付。项目立项后2个月内拨付第一次经费,中期合格拨付第二次经费,结项后拨付第三次经费。项目研究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研究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支配,指导教师负责监督,不得挪作他用。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学院将取消资助,并要求学生退回前期支付的项目资金,同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参与下一年度培育项目的资格。对于学生在“卓越计划”培育项目中形成的科研成果,后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院给予经费奖励。

2、对指导教师的奖励措施。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卓越计划”培育项目,并顺利结项,一次性奖励2千元。教师指导学生通过“卓越计划”培育项目的成果获得“挑战杯互联网+等省级以上奖励和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相应奖励学院根据“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课时认定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的课时认定。

3、对学生的奖励措施。学生项目团队参与“卓越计划”培育项目,并顺利结项,一次性奖励1千元。参与学生在综合测评时依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给予相应附加分,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全国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全国二等奖者,在推荐硕博连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时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