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一院举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
创建人:宣传科 日期:2018/5/25 14:49:26 人气:2415
2018年5月22日下午,兰大一院在门诊七楼会议室举行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院长李汛、副院长刘健、纪委副书记仇志强出席签订仪式,临床科主任代表、临床医生代表、药剂科相关管理人员以及50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仪式并签订了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由副院长刘健主持。
会上,李汛对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兰大一院工作和发展的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同时指出,此次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就是为了加强监督、明确责任,这既是约束和规范购销行为的协议,也是保证双方健康发展的协议,希望各企业一如既往的支持兰大一院这项廉政工作。李汛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治贿是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高度关注的政治工作,不仅是规范医疗行业工作程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各药品配送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李汛提出,实行药品零加成后,兰大一院药学人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药剂科和药学人员需要转变观念、迅速转型,希望在此过程中各企业在阳光下能够提供合规的帮助和支持。
李汛代表兰大一院与各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刘健在发言中指出,廉政风险防控是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合同的签订,是兰大一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举措,具有重要意义。自2014年起,这项活动已连续举办了5次。刘健强调,兰大一院所有医务人员要按照李汛院长的指示精神,清醒地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遵守各项规定的自觉性,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希望各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期待双方共同构建风清气正、和谐规范的药品购销环境。
仇志强在会上对《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识到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双方要坚守底线,不踩高压线;二是要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坚决杜绝违规和违法行为;三是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医药代表行为,严禁在门诊、病房、医生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进行有关医药产品经销的行为。
图:党委宣传部 马凌
编辑:党委宣传部 别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