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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一院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通知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22/11/20 17:06:41 人气:540

各学位申请人、各导师:

   为使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兰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2020〕77号)、《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学位论文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位申请人须在12月5日前,完成2022年12月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答辩资格审核

   1.学院已经对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培养环节,是否取得相应学分,是否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进行审核。

   2.学位申请人“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结合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学院、学校将对答辩人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1)评阅结论全部为“同意答辩”时,可直接或论文略作修改后参加答辩。

   (2)评阅结果通过且出现“修改后答辩”意见时,申请人需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3)评阅结论存在“修改后重新送审”且复审通过,或“申诉”复审通过的,导师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4)学位论文总体评价中出现两个“一般”结论的,导师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三、提供资料

   1.至少在答辩前3天提交《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前提交信息表》(附件1)发到邮箱ldyyyjsxw@126.com,线上答辩在“网络答辩地址”选项中填写答辩采用的软件名称(腾讯会议)、预约会议的ID或网址以及答辩委员所处的实际地点(必填),示例如下:“腾讯会议,5365214,https://meeting.xxx.com,xx楼xx房间”。

   2.填写完整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签字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资料详见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学位板块。

   (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xuewei/index.html)

   四、答辩组织管理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原则、学风端正、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奇数)

   2.答辩委员会名单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其中,学术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须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行(企)业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非行(企)业专家须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达到答辩委员会人数半数以上。

   3.答辩委员会需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需熟悉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由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博士后)担任,请各位导师固定答辩秘书。

   4.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附件2)的程序进行,学位申请人答辩过程中的汇报环节与问答环节必须连续,不得中断。

   5.答辩过程要求全程视频录制并拍照留档(附件3),视频疫情结束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6.视频答辩

   视频答辩发起会议必须使用电脑,请至少提前安装两个视频软件,保证一用一备。答辩开始前做好设备的调试工作,并联系两名答辩秘书进行全流程演练,务必保证现场设备的拾音性能,确保答辩人能与坐在会场任何位置的答辩专家顺畅交流。具体操作请详见《腾讯会议电脑版图示操作指南》(附件4)。

   五、检查督导

   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校园网公开所有答辩信息,届时将组织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管理干部对各答辩小组的工作进行线上线下巡视,并抽查答辩录像,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将要求重新组织答辩,请各位学位申请人级研究生导师务必予以重视,确保答辩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向学位申请人收取论文答辩相关费用。

   2.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在答辩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或做与答辩无关的事宜,严禁随意离场。


   附件:1.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前提交信息表

       2.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关注并结合上述通知中“四、答辩组织管理”中的相关要求)

       3.兰州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视频录制要求

      4.腾讯会议电脑版图示操作指南




兰大一院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