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备案的通知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21/5/19 17:49:43 人气:3032
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备案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五年。
(二)申请人应在科研、临床实践、教学管理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完成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不做要求)达到以下要求。
(1)作为第一作者至少有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SCI三区及以上收录刊物;
(2)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有一篇发表在SCI并且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在CSCD及以上收录刊物;
(3)或作为排名前两名作者一篇论文发表在SCI一区收录刊物;
(4)或作为前2名作者获得发明专利1项并且以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发表在CSCD及以上收录刊物。
(三)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3.申请人填写《兰州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证明、个人工作成绩、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材料;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一位为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专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书(见附件2)。
我院审核通过后,将拟接受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在学校备案成功后,为申请人写推荐书的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专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随即指定为该申请人在学期间的指导老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导师,需根据学校相关流程提交申请。
二、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一)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认定
通过资格审核后,申请人按照所申请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参加考试,考试要求和我校该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否则此次申请无效。
(二)完成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至少1篇SCI二区收录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或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主要作者是指:本人署名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三)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和要求与本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须在通过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此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并经三个月的公示期无异议后授予博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仅表明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达到了博士的要求,不涉及学历。
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备案答辩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申请备案时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有关要求如下:
4.1答辩程序及内容:
申请人个人陈述(4分钟):采用PPT进行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科研成果及下一步研究工作设想、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思想政治表现等。
导师陈述(4分钟):陈述形式不作要求,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科研能力及潜力的评价。
4.2 答辩注意事项:申请人及导师务必按时到场参加会议,申请人或导师无法参加会议者,将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备案答辩具体要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
【材料提交】请务必于6月14—18日将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ldyyyjsk@126.com,文件务必命名为“【同等学力申博】+姓名”,纸质版(复印件)邮寄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接收备案申请。
联系方式:0931-8356693 李朝霞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研究生处,李朝霞收
附件:
2.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专家推荐书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