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安排
创建人:研究生处 日期:2019/3/15 18:57:06 人气:3501
各位考生: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将于2019年3月17日早上8:30—11:30在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城关校区东区)进行,考场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位置详见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导引图(附件2),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笔试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 |
科目 |
考试人数 |
考场 |
教室 |
2019年3月17 |
内科学 |
95 |
第1考场 |
A3(二楼东侧) |
内科学 |
60 |
第2考场 |
A4(二楼东侧) |
|
外科学 |
86 |
第3考场 |
A5(四楼东侧) |
|
外科学 |
86 |
第5考场 |
A7(五楼东侧) |
|
急诊医学 |
13 |
第4考场 |
A6(四楼东侧) |
|
肿瘤学 |
12 |
|||
眼科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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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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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与卫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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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39 |
第6考场 |
A11(二楼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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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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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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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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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
25 |
第7考场 |
A13(四楼西侧) |
|
神经病学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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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诊断学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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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 |
18 |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除统一考试科目外,考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填写考生姓名等信息。凡漏填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
10.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1.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2:
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