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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活动补助发放办法

创建人:规培办 日期:2020/12/28 9:18:44 人气:8063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17]144号)文件精神及中国医师协会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要求,完善规培带教激励机制与推动培训质量持续提升,特制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活动补助发放办法。

一、管理原则

依照“指标量化、效率优先、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绩效提动能、以考核促发展。

二、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各类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院级督导检查结果以及培训过程中负面清单指标。

三、分配范围

规培带教活动补助发放的对象包括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专业基地主任、专业基地教学主任、专业基地秘书、轮转科室主任、轮转科室教学秘书、指导医师,以及参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各专科基地主任、专科基地秘书和指导医师。

四、管理人员带教活动补助标准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带教活动补助标准

1、专业基地主任: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包括单位委培、社会身份及参培专硕研究生,以下相同)数量5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10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20人、<5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8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2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6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带教活动补助按照60元/月/学员核发。(基地在培学员人数依据补助核发时间实际人数统计,下同)

2、专业基地教学主任: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5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8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20人、<5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6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20人,带教活动补助标准4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带教活动补助按照40元/月/学员核发。

3、专业基地秘书: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50人,补助标准8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20人、<50人,补助标准6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20人,补助标准400元/月;本年度基地在培学员数量<10人,补助按照40元/月/学员核发。

4、轮转科室(病区)主任(不含协同单位及基层实践基地):全额补助400元/月。

5、轮转科室教学秘书(不含协同单位、基层实践基地):全额补助600元/月。

(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带教活动补助标准

1、专科基地主任:全额补助800元/月。

2、专科基地秘书:全额补助800元/月。

五、指导医师带教补助标准

1、住培指导医师:每带教1名学员1个月核算一个学时,每学时带教补助标准为80元。

3、专培指导医师:每带教1名学员1个月核算一个学时,每学时带教补助标准为120元。

六、基层实践基地带教活动补助

按照100元/学员/月标准核发。

七、其它

1、专业基地、专科基地管理岗位1人兼任2个及以上职务者,补助按照额度较高的岗位发放。

2、轮转科室(病区)以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及专业基地共同认定的名单为准。

3、轮转科室(病区)符合带教资格的指导医师人数不足3人者,轮转科室(病区)管理岗位只按照轮转科室(病区)主任1个岗位核定。

八、理论、实践技能授课费标准按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发放。

九、参加国家及省级师资培训班、举办师资培训费用,按照医院差旅管理办法执行,费用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十、本办法自2020年12月 18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