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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秋季班招生简章

创建人:管理员 日期:2016/6/14 16:02:34 人气:3939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和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的具体要求,加强我国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适应医疗卫生改革对临床药学发展及临床药师人才的需要。本基地继续开展2016年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兰大一院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作为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自2010年招生以来已开展6期培训,共计41名学员,分别来自陕西、新疆、山西、青海、河北、吉林、海南、北京、河南、宁夏、甘肃等地。现面向全国招收神经内科、呼吸、抗凝治疗及抗肿瘤(正在审核中)4个专业方向的学员,每个专业名额限制在2-3名,请有培训需求人员踊跃报名。

二、招生对象

学员应符合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的条件要求,具有较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高等医药院校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上进好学、表现优秀;

2、年龄40岁以下,英语水平好,身体健康,能坚持经常学习;

3、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师、护师沟通交流能力较强,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4、学员应热爱临床药学工作,选送医院应保证学员结业后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和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三、报名程序和报名时间

1、填写《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及《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登记表》,并在申请表及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及登记表制作成PDF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zhezf@163.com

2、本基地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后组织专家统一进行审核,择优录取;

3、报名截止日期:2016830

4、开学时间:2016108

四、培训收费标准

1、培训费用标准:5000/年;

2、住宿:基地可协调安排住宿。

五、培训时间与考核

1、培训时间:全脱产培训1年;

2、考    核:学员在培训结束时,应掌握所学专业药物基本知识及临床应用技能,具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基本能力,具备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的技能。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卫计委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临床药师资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忠芳

联系电话:13609345198

传真:0931---8616392

E-mail地址:lzhezf@163.com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20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