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创建人:管理员 日期:2015/9/17 9:32:32 人气:4261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2016年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15〕25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利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考察,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秀
副组长:赵 丽 郭鹏军 仇志强(纪委副书记)
成 员:杨蔚利 魏红斌 张 莉
谢 龙 徐立海 陈 旭
三、名额分配
1、依据校教〔2015〕25号文件,我院普通班毕业生推荐名额46名。
2、我院今年共有3个专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别为:
临床医学专业:41名;麻醉学专业:3名;护理学专业:2名。
3、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单列60个名额作为“创新人才推免专项”。 申报该专项学生专业综合排名不得在后10%,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本院或基础医学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面试后确定最终名单。
4、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校单列25个推免名额由学工部统一调配,用于选拔优秀本科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荐条件与要求
学院推免生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原则与要求进行,完全公开、透明。
(一)推荐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普通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年级各专业前30%。
2、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合格。
3、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4、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为推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二)对推免生的要求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时间安排和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工作自9月16日开始,9月22日15:00前结束。学院按照各专业进行综合测评排名后,前30%的学生可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申请推免意向表》,参加学院综合素质答辩,依据成绩排名在限额内推荐,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成绩=综合测评成绩*70%+综合素质答辩成绩*30%。
2、综合测评前30%的学生,应在9月17日17:00前,将本人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院申请推免意向表交至学生管理科;9月18日早8:00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临床技能实践中心病例讨论室参加综合素质答辩。
逾期未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申请学生须于9月19日11: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辅导员。
“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一份;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班级排名证明一份;本院或基础医学院曾给学生授课的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各一份;《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科研创新成果,所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
4、以上各项学生本人提供材料均需保证信息真实无误,学校教务处将适时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免资格。
5、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学院将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学院临床教务处教务科宣传栏和学生实习比较集中的场合张榜公示。
第一临床医学院推免工作监督电话:835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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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